7月25日,时隔近一年,呼和浩特市一家化工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终于收回了公司的1万元货款。去年10月份,张先生所在公司的业务员云某从客户手中收取了1万元货款后,一直没有上交公司。今年3月,云某不辞而别,原来的电话号码也不再使用。
业务员由于疏忽大意,误将货款转给了其他企业,这笔货款还可以要回来吗?记者从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依法对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据悉,某加油站曾于2020年5月向茂名某石油公司购买石油产品。该加油站在支付货款时,在网上银行保存了茂名某石油公司的银行账号。
2020年9月,在某布料市场工作的潘某经介绍,到余姚某服装公司做业务员。公司未与潘某签订劳动合同,但订立了一份《业务结算协议》,明确业务费按业务销售2-3%提成,并约定应收账未在结算日后15天内收回部分,第一个月按日利率千分之一加收利息,第二个月起按千分之三加收。
日前,杨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仅用3天时间,就迅速处理了一起欠薪案件,让劳动者深切感受到行政执法的速度和温度。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事件的经过吧~区劳动监察大队收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馈,有群众反映某化工企业存在拖欠全单位员工2020年11月份工资的情况。
解放日报记者 车佳楠“新西兰农场岗位招工”“澳大利亚化工厂招聘”“月入3万多”……在网上输入出国打工、海外务工等关键词,会出现铺天盖地类似的招工广告。可部分申请人发现,这些海外务工中介公司资质不明、难辨真假,利用信息不对称让他们陷入维权困境。
大小新闻客户端3月10日讯 因其他业务货款未收回,公司以风险金名义扣留应付提成,离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这部分工资吗?案情简介2015年8月,王某与某电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该公司从事业务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