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婷婷)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起草发布了《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是我国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中国实践。近年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
红网长沙6月1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6月15日,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集纳“好声音”。
12月27日,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关于取消袁仁国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全文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丹萍 蒋肖斌到福建泉州体验蟳埔女习俗“簪花围”,去江西景德镇亲手做一件瓷器,走进戏院茶楼赏一出昆曲、评弹……近年来,非遗热持续升温,不少年轻人将非遗作为旅游必备的体验项目;还有不少人投身其中,成为非遗传承人。非遗,在外界看来是“择一事,终一生”的事业。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印发了《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提出:市级非遗传承人不得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从事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可申报市级非遗传承人,无故不履行义务或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等情况下可取消其传承人资格。
央广网北京11月3日消息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取消王金勇、陈林、秦玉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印发了《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提出:市级非遗传承人不得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从事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可申报市级非遗传承人,无故不履行义务或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等情况下可取消其传承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贵州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黔文发〔2014〕121号)相关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取消刘衍敏、赵双宁、吴德光等3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特此公告。
3月下旬,两条重磅消息在四川非遗界炸开了锅:一是政府搭桥建平台,发布机会清单,让有合作意愿的企业和非遗传承人“面对面建群”;一是“逗硬”(四川方言,意为动真格)退出机制,打破非遗传承人“终身制荣誉”的幻想,让非遗传承进退有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