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购置生产经营载体的时候,经常会听到招商人员提及地块的类别,说自己是几类的工业用地,比如M0、M1、M2、M3甚至还有M4,自己则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个地块类别性质对自己未来的生产经营会不会带来不良的影响。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从健全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体系、优化土地供应程序、明晰土地使用权权能、实行地价鼓励支持政策、严格用途转换和加强履约监管六个方面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详情如下。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王若晔3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于日前印发《四川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办法》(以下简称《交易办法》),将于2024年4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4月29日,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关于工业用地混合复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全省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供给,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实现土地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
编者按: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是城市发展的基本生产要素。2023年伊始,为全力拼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各地各出实招、各有绝招。在土地这一要素上,深圳于近期迈出了探索性的一步。为历史遗留违建确权,深圳又走出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