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车友反馈,自己骑电动车在路上被交警罚了500元,还扣了C1驾照12分。对于这位车友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明明自己骑的是电动车,为什么要扣汽车驾驶证的分?交警解释:准驾不符,不戴头盔,已经是从轻处罚了!
电动车是现在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也是被运用十分广泛的交通工具,在我国,无论身处何处,有出行的地方就有电动车的存在,对于这样一款大众化的交通工具,但是大部分人对于它的身份“定义”都是模糊的,搞不明白它到底是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
渭南青年网(景明军)9月9日11时许,正在渭蓝路巡逻的临渭交警大队闫村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两辆没有粘贴任何检验、保险、环保标志重型自卸货车,遂进行拦挡检查。经网上查验两辆货车在网上查不到有效信息,均属于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也就是俗称的“套牌”。
家住陕西延安的张先生考取了C类驾驶证,在一次骑电动车上路和同一辆电动车相撞,交警处理发现两人骑的电动车都是无牌照机动车,检查驾驶证,张先生只有 C1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不让直行对方,负主要责任,经处理扣24分、被罚款1200元,张先生觉得很冤。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案件逐年减少。我们大家也知道,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会被记12分,并处罚款。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应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将面临最高1000元罚款的处罚。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翟德扛陈金春记者顾潇)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也就是平常所称的“老头乐”,安全性能低,不符合登记注册上牌的条件,但扬州江都一男子为了让车辆“合法”上路,竟动起了歪心思,网购号牌试图蒙混过关。
7月1日,萧山一小伙骑电瓶车被交警拦下,同一天,萧山交警查扣无牌无证包括假牌套牌电瓶车119辆。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小伙骑电瓶车上路被查,结果是套牌,电瓶车被扣不说,驾照还要被扣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