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江门蓬江法院获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为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以便于业务开展,但员工离职后,手机号码卡的使用权究竟该何去何从?近日,江门两级法院审理了一起涉离职后工作手机号码使用权纠纷案。
“我只是正常上个班,竟然说我泄露公司机密,要求查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讯录,不让查就辞退。”4月6日,#女子拒绝公司查看手机被无偿辞退#冲上热搜。事件回顾3月7日,一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
“我只是正常上个班,竟然说我泄露公司机密,要求查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讯录,不让查就辞退。”日前,在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林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其气愤的事。此前,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
龚先生近日,#女子拒绝公司查看手机被无偿辞退#冲上热搜。据4月6日《工人日报》报道,湖北武汉某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连续两天查看员工手机。一名女员工在第二次检查时拒绝配合,公司以此认为她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该员工已申请劳动仲裁。
干了25年的老员工因跟上级主管业务上有分歧,员工认为主管故意针对,开启不理不睬模式。主管让其独自一人在会议室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员工手册结果员工全程玩手机,一页未翻…公司忍无可忍,怒将其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结果法院判公司需向员工支付98万元赔偿金!究竟咋回事?
有市民咨询:“我上班的单位效益不好,逐步裁员。去年,通过工会制定了一套员工手册,里面规定:上班时间看手机、上网做私事,都属于严重违纪,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补偿。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本期嘉宾王玥 律师上海运帷律师事务所王玥律师表示,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维度去探讨。
【案情介绍】李女士是某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单位为李女士提供一部工作手机,由于单位怀疑李女士存在“接私活儿”行为,未经过李女士同意查阅该手机,李女士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其隐私权,该行为不合法,遂来电咨询。【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近日,#女子拒绝公司查看手机被无偿辞退#冲上热搜。据4月6日《工人日报》报道,湖北武汉某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连续两天查看员工手机。一名女员工在第二次检查时拒绝配合,公司以此认为她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该员工已申请劳动仲裁。
近日,#女子拒绝公司查看手机被无偿辞退#冲上热搜。据报道,湖北武汉某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连续两天查看员工手机。一名女员工在第二次检查时拒绝配合,公司以此认为她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该员工已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作者:龙敏飞3月7日,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找内奸为由,要求查看员工的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员工们迫于无奈接受了检查,但没想到第二天,公司又要求查手机。员工林女士拒绝配合,于是公司认定林女士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
信息时代,严格保护个人信息,不仅是法律规定,更已成为社会共识。图/新华社据工人日报报道,最近又有两起由查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引发的纠纷,吸引了公众的眼球。一起是,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
今年3月,在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林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她气愤的事。3月7日,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迫于无奈,员工们接受了检查。没想到第二天,公司要求再次查看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