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防范网络小贷业务风险,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监管主体,对网络小贷在经营过程中的风控体系、单户上限、信息披露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范,并划定了禁跨省展业、联合贷款出资不低于30%若干红线。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11月2日,来自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贷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银保监会近日会同央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监管主体,对网络小贷在经营过程中的风控体系、单户上限、信息披露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范,并划定了禁止跨省展业、联合贷款出资不低于30%的若干红线。
狂奔数年的互联网贷款,或放缓脚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日前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网络小贷杠杆总体水平全方位“压降”。此前,联合贷款、ABS出表均未计入网络小贷杠杆率。而今,按照小贷新规,网络小贷公司未来从事联合贷款的极限杠杆率为20倍。
4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银行等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民营银行应审慎设定互联网贷款业务总规模与结构分布等指标,避免过度依赖单一类别的互联网贷款业务或单一合作机构;
作者:段思宇 责编:石尚惠“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从注册资本金上看,相比蚂蚁集团,那些以联合贷为主要业务、规模较小的网络小贷公司更受打击,生存空间大大缩小,不少面临着转型或退出的难题。”一位网贷机构资深从业者对第一财经表示。
本报记者 郑瑜 北京报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或“新规”)公开征求意见,拟升级对小贷行业的相关监管规则。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月17日官网消息,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向助贷新规靠拢,已有消费金融机构走在前列。5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尚诚消费金融已在官网“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栏目,公布了“产品合作机构信息”“贷后合作机构信息”及各合作产品“借款合同公示及说明”等。
时隔近四年,监管部门再度发文指向小额贷款业务监管。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包括总则、业务经营、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非正常经营小额贷款公司退出、监督管理、附则等七章6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