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节目,今天咱们来聊一聊养老保险新增的一项待遇。众所周知,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国家在养老保险上进行了一些改革和调整。而就在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养老保险新增的一项待遇——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人社部、财政部公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设立了一种新待遇——病残津贴。12025年起病退取消,病残津贴上线!
10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刘宏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介绍,病退要求多,对年龄和人群都有限制,比如男性需年满五十周岁,女性需年满四十五周岁,且必须满足养老保险连续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像河北、福建等地还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必须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员工工龄满10年以上才有此待遇,而病残津贴则取消了这些限制。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河北省从2025年1月起,已实施几十年的病退政策将停止执行,取而代之的是“病残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