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如果媳妇是从外村或者外地嫁过来的,他们的房子是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如果这是他们唯一的婚内房子,如果一方成心不配合卖房子,即使媳妇在这个房子上有名字,离婚后,结局也是媳妇被“净身出户”了。虽然法律判给房子有媳妇一半,但是,根本无法变现。离婚后,媳妇不可能继续住在婆家那个村庄。
如果可以再次回到小时候,更多的人都希望可以在老家度过,听鸟语花香,看星月流转、品一品多年的老茶,再听一听溪水蝉鸣,这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事情,可如今再难实现,而现在宅基地新规下,农村房屋可以买卖,是否能实现愿望。
春林说法:无效民事行为——农村房屋卖给城里人 违反法律无效法律规定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