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城管大队一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对于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意见明确提出,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出炉,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适用“畏首畏尾”的现状,提出了起因、实践、对象等10个方面的规定,为正当防卫适当“松绑”,鼓励见义勇为,依法保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
这段时间,张艺谋导演的电影《第二十条》得到诸多关注,成为春节档最受欢迎的电影之一。这是一部以法律为题材的电影,观众自然也就将它与张艺谋此前的《秋菊打官司》作比较,并从电影、艺术、社会等角度热议为何无法重现《秋菊打官司》在各个层面的轰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姜启波说,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外公布,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适用作出细化规定,明确要求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可以说,以法律之名,让正当防卫更硬气!01 明确“应定尽定”原则。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等提出了十方面规则,并发布了包括赵宇正当防卫案在内的七个典型案例。
从备案审查新规出台到正当防卫制度的加强适用,从寻衅滋事罪的实践调研到网络暴力的司法规制,从呼吁律师权益保障到民企保护的立法行动,从醉驾入罪标准的提高到轻罪化时代的应对,从营商环境法治建言到司法公开的再出发,这些具体的法治实践不仅关乎公道与人心,还检验着法治底蕴和成色。
8日上午,话题“刑法第二十条已被唤醒”登上热搜。“真的是好消息,让我们更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和帮助他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弘扬社会的公平正义”……网友们热烈讨论。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曾被称为“沉睡的条款”。
正当防卫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过当负刑责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3日发布。
李燕青也举例说,昆山反杀案中,不法侵害人刘某交通违章在先,寻衅滋事在先,持刀攻击在先。于海明面对不法侵害,根据法律规定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如果在事实和价值上不作出对于海明有利的选择,不仅难以起到警示那些恶意滋事者的作用,更会在未来,让公民不敢行使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