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可适用的辅证类型,包括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等8类证据。
昨日(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二)》(下称《指引》)。《指引》对涉港澳商事纠纷中证人资格认定、作证形式、询问证人方式等作出18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