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卞 晔新修订的《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介绍《条例》。
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周亚婧)1月20日,记者从《九江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九江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央广网南昌10月20日消息(记者胡斐)近日,“文明养犬”话题再次引发热议,为切实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强化犬类管理,江西省南昌市积极开展高发时段、高发地点巡查,严查流浪犬、烈性犬等犬类管理及规范养犬行为。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早安赣州》与您一起开启今天的资讯之旅赣州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通告发布。25日,“赣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赣州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通告,养犬管理区域内养犬实行免费登记挂牌。养犬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文明饲养犬只,违法违规养犬将作出相应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犬只养犬人的合法权益,督促犬只养犬人履行相关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赣州市中心城区犬只管理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中的中心城区范围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
新修订的《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正式通过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城市养犬问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要求遛狗不牵绳 不佩戴犬牌的行为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未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养犬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来源:【江西发布】2月20日,《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1月28日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来源:【江西发布】新修订的《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正式通过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未办理养犬登记,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卞 晔小寒时节,宜春市四方井水库波光粼粼,蓝天白云与清澈库水交相辉映,工作人员不时用设备实时监测水质状况。2023年11月,四方井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开始向宜春中心城区供水。
新修订《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分为八章共五十一条将动物防疫方针由原来的“坚持预防为主”调整为“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包括完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压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压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并对动物防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