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因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有权请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但超出部分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患职业病的员工向用人单位索要工伤待遇外的民事赔偿案件,法院最终支持了该员工的赔偿请求。
生活中,因第三人侵权引发的工伤事故并不少见,其中较为常见的是劳动者上下班途中或者外出工作遭遇交通事故。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事故竞合中,劳动者既可以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也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那么,劳动者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是否还可以再向侵权人请求民事赔偿?
2024年10月16日,小于在上海某工地上工作时,不慎划伤手掌。2024年11月12日,公司申请认定工伤,后小于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但他所受伤害“未达级别”,无生活自理障碍。2024年12月,公司向社保中心申请申领小于的工伤保险待遇。
认识误区:在企业经营中,劳动者因违规操作引发伤害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实务解读:工伤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除有证据证明其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特殊情形外,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违规操作引发伤害事故,不影响其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