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2025年3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甘肃广电-视听甘肃】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四章 要素环境第五章 法治环境第六章 监督保障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保护经营主体合法
良好的法治化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今年以来,广安区司法局全面落实全省政法系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和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要求,积极履行职能,主动靠前服务,吹响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冲锋号”,当好企业依法经营“守门员”,争做保障高质量发展“先遣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