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刘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今年6月,他和长沙市天心区京盛和府小区的开发商签署了退房协议,对方表示60个工作日内可以退还30余万元的首付,然而一直拖延,在9月完成解除网签等手续后,至今都未退款到位。
3个月前,郑州市民周先生冲着限时一口价的特价房活动,考虑到比周边项目更实惠,便预定郑州融创瀚海兰园的一套房,交了2万元诚意金,后因交房时间晚,周先生左思右想,他选择退房,也得到了置业顾问和开发商的答应。
支付33万余元首付买了公寓,两个月后申请退款,约定最迟两个月内退款,然而等了近一年还未退款。刘女士是西安人,从事教育培训行业,去年7月,她和朋友在西安市黄渠头二路附近吃饭逛街时,周围一个在建楼盘曲江奥园城市天地项目的销售人员主动向她们推荐房源。
两个月前,雷先生在新家地产租了一套房子。中介以房屋维修为由,让雷先生暂住在别处,并未告知他要修多久。在其他地方住了七天后,雷先生要退租。双方便签下了租户和解协议书,可到了要退钱的时候,中介却联系不上了。
今年3月买房,定金交了共6万元,首付交了49万多元,5月办理了退房手续,开发商承诺1-2个月退首付款,结果但至今未到账。8月25日,门先生向华商报反映称,今年3月,他在西安高新区西太路附近华宇御景天宸小区看了一套房子,房子建筑面积约110平米,总价250多万元。
楼盘称,房子已退,但要退款,得再交一遍钱。刘先生说,该楼盘承诺五天无理由退房,5月6日,张女士和销售顾问提出,想要更名,如果不方便更名就退了重买,“销售开始说不能更名,那我们就退了就行了,很简单的事,但销售后来告诉我能更名,让我办了手续,又让我签了一次认购协议,当时也把第一次签的协议收走了。”
近日,南京的消费者刘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称,去年9月他和南京秦淮区保利·和颂文华府楼盘签署了一份具有“房屋交易置换权益”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并缴纳了10%的房款即70万余元。
购房者退房款,与开发商签协议约定45个工作日退完23万余元房款,但8个多月过去了只退了7万多元。2021年7月,陈女士认购了一套位于西咸新区橙天地文化中心的公寓,当时交了50%房款238729元。2022年8月,因公寓性质问题陈女士不想要这套房子了,便提出退房款。
南宁的李女士遇到了件烦心事,她跟姐姐打算以母亲的名义,在南宁给母亲买套房养老,谁知交了首付款后,银行的贷款却办不下来,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找开发商退房退款,为了退款的事情,李女士前前后后奔走了三个月,怎么买房容易,退款就那么难?
10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获知,经调解,当事开发商将于本月内将所有房款退还到位。2019年2月,武汉市民郑女士经朋友介绍,在汉南某楼盘参与了购房优惠活动——只需首付10%的购房预付款,就可以获得买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