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党成立100周年,不少地区都相继出台了针对老党员的一些经济政策上的帮助。按照入党时间划分,1937年7月6日前入党,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 ,分别每人每月提至820元、760元、680元。
为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党员的政治关怀和尊崇厚待,党中央决定,在“七一”前夕,向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0元,中管党费补助2000元。
1月17日,因公殉职的原南京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分局党员张戴庆的家人,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来自省委的2万元现金。两节期间,全省将有555名困难党员收到5000-20000元不等的救助,总额达5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