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老人为帮衬小儿子购房,卖掉了自己名下唯一一套房子,却不料小儿子的“同住”承诺“落空”了。法官如何为居无定所的老人维护其合法的财产权益?原告刘老先生说,2015年小儿子表示有购买经适房的名额,希望父亲能在经济上帮一把,小儿子还承诺,买到的房子可以给父亲居住,会给他养老。
近日,上海86岁的金老伯通过一份房屋转让合同,将房子过户给孙子,实际上孙子一分钱没有出;同时,约定产权归孙子,使用权归老伯,老伯可以一直在房子里面住。但没想到的是,金老伯竟然被儿子和儿媳赶出了家门。此事经过报道后,引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