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为切实减轻“两病”参保患者用药负担,昆明市医保部门制定了提高昆明市医保参保人“两病”用药保障水平的新政策新举措。8月25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在大渔街道社区卫生中心采访了解到,目前该政策已在基层医疗机构落地。昆明市医保中心主任夏登稳表示,自4月1日至今,已有2.
云南网讯(记者 张琦敏)3月29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消息,昆明市将从2023年4月1日起启动实施提高昆明市医保参保人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用药保障水平的新政策新举措,预计今年为昆明市“两病”参保患者减轻用药负担近1.3亿元。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掌上春城讯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全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慢性病防治取得新成效。目前,昆明市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至11.45%,低于全国15.3%的平均水平,全市居民慢性病核心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居民知晓率达70%以上。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决定将克罗恩病等5种病种新增为门诊特殊病病种,将强直性脊柱炎等2种原门诊慢性病病种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纳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
掌上春城讯8月1日,记者从昆明市医保局了解到,昆明市医保慢性病、特殊病(以下简称“慢特病”)待遇名单新增了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并将2种门诊慢性病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政策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4年12月1日起,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在全国所有统筹区正式上线。云南17个统筹区近1300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开通5种新增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来源:【云南日报】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决定将克罗恩病等5种病种新增为门诊特殊病病种,将强直性脊柱炎等2种原门诊慢性病病种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符合规定的门诊费
近日,省医保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将脊髓性肌萎缩症等病种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的通知》,将脊髓性肌萎缩症等6种治疗周期长、健康损害大、群众费用负担重的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其中,脊髓性肌萎缩症、普拉达—威利综合征、特纳综合征、儿童中枢性性早熟、肝豆状核变性
6月22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将实现职工、居民医保的病种统一、用药统一,并进一步的优化经办流程,实行一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和最多跑一次经办服务,这将极大方便参保人便捷办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并及时享受待遇。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13日公开发布《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明确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根据通知,新增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
(通讯员 王文丽)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新增及调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的通知》,全省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增至24种,新政策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2023年8月,云南省医保局下发《云南省医保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增及调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并将2种门诊慢性病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此项政策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