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生育假,增设育儿假。解读新修改实施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前,甘肃省也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了“三孩”政策,同时设立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照料假、延长配偶护理假、婚假等,目前新修改的《条例》已正式实施。
极目新闻记者 陈俊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子女护理假”成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一个热词。极目新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我国至少有24个省市、自治区地区出台了关于“子女护理假”的相关规定,不过真正享受过这个福利的人不多。
“非独生子女能否也能享受护理假?”“岳父母住院,可否申请护理假?”“老家远在两三千公里外,护理假可否延长?”……近日,《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发布。报告显示,江苏13市已全部进入中度老年化社会,其中南通、泰州、盐城、扬州四市已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陪护父母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非独生子女陪护假,离人们不再遥远。今年2月21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回复网友称,对于非独生子女陪护假问题,将在下一步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予以考虑,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父母老年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
年满60岁父母患病住院,独生子女可享10天带薪陪护假;廉租房、公租房分配,优先考虑老年人家庭。与1999年颁布实施的现行《实施办法》相比,修订草案新增了养老服务、宜居环境两大章节,补充调整了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章节。
近日,话题#多地父母护理假扩展到非独生子女#引发网友热议日前,陕西西安宣布将推行带薪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有浙江网友在留言表示“第一次听说这个假”小编决定再给大家科普一下现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