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化名)和小明(化名)是多年的朋友。小强因急需用钱,就找小明借钱。小强:小明,我有急事。急需用钱,想问你借点钱?有钱就还你。小明:哦,小强啊。好的,我们多年的朋友了,相互帮助,是应该的。我用微信转给你。于是,小明二话没说,就通过微信转账,分多次转给小强5万元。
仅凭微信转账凭证就主张双方系借贷关系,被告不予认可并提出合理抗辩,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大刘三年前通过银行转账借给好友老张五万元应急,当时碍于情面没要借条。去年催要时,老张先是推脱手头紧,后来干脆不承认借过钱,微信拉黑、避而不见。大刘仅凭转账记录以及催款电话录音,可以起诉对方还钱吗?——转账记录和催款电话录音可以证明借款关系成立。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近日,市民田女士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反映,去年2月自己曾借给过前男友曾先生两万元,用于给曾先生母亲治病,考虑到当时两人的关系,田女士在微信转账时没有备注借款,也没有让曾先生写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