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船舶防污染作业报告,根据我国加入的《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和《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国际航行船舶还需要向海事部门提交《压载水报告单》,即“国际航行船舶压载水作业报告”。
近日,新华社播发远洋船舶压载水调查的报道引发关注。有关各方表示,将从压载水研究、检测和常态化监管等方面着手,履行国际公约,协作共治,把物种远洋传播的风险降到最低。记者日前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新造远洋船舶都随船配备了压载水处理系统,其操作难度不断降低,针对船员的培训也日益专业化。
SN◀压载水排放需满足D-2标准▶注意1《2004年国际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附则B-3条款规定,国际航行船舶必须要对压载水进行处理达到D-2标准后才能排放,该标准于2024年9月8日全面强制实施。
听说压载水记录有新规,你知道什么时候新规生效吗?2024年9月30日至10月4日,MEPC82会议批准《压载水记录簿保存和报告指南》修正案(BWM.2/Circ.80/Rev.1)修订了压载水记录簿的格式,修正案将于2025年2月1日生效。
大部分船员能够遵纪守法,规范使用船舶防污染设备,不乱排乱倒,用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泰州海事局梳理了十类船舶污染物排放显性违法行为,希望广大船员朋友切实履行防污染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避免发生类似污染水域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