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是你爸跟我结婚之后建的,他早就立了遗嘱了,这个房子是要留给我的!”“你有遗嘱,我也有遗嘱,而且还是公证遗嘱,我爸说房子属于他的那部分归我,你不能独占!”近日,在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春湾人民法庭,案件诉辩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采荷街道启动“市场化解纷机制”,历时15天调解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为了公平起见,1996年,李某的外公外婆设立了一份遗嘱,写明两位老人百年之后,将这套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的房产交由李某继承,并将遗嘱作了公证。
来源:【宁夏日报】编者按: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制定法律和完善法律体系的根本依据,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
本报讯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涉及家庭房产归属的所有权确认纠纷案,该案历经多次家庭内部财产分配的变化,最终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驳回原告桂婶(化名)及其三名子女对四层自建房的分割请求,认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原告彪叔(化名)与前妻所生长子阿勇(化名)夫妇。
据上海高院微信号1月7日消息,身后事如何安排,是无法逃避的人生议题,而法律将如何辨别逝者的真实“遗愿”、平衡生者权益?当母亲先后为两个女儿分别立下遗嘱,姐妹各自持有的内容却相互矛盾,哪份该成为分割遗产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