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有的被征收人可能会遇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都已经与征收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是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呢,他们马上将自己的房屋给拆除了,屋里的东西毁于一旦,此时,补偿还没有真正地到账,临时住的地方也没有找好,他们也没有提供周转用房...
拆迁协议已经签字了,拆迁补偿款却迟迟不给怎么办?千万不要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拆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必须遵守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无论哪一方不遵守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都可以提起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先生的宅基地和房屋面积加起来一共1100多平方米,现在刘先生所在村要进行城镇一体化规划, 进行拆迁重建工作,刘先生的房屋被划定在拆迁范围之内,经过测量等一系列工作,最终确定了刘先生的房屋面积,然而就在房屋协商补偿过程中,当地确以刘先生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为由,只给刘先生不到原来面积一半的补偿,这与刘先生的心里预期差距太大,刘先生无法接受,最终没能在补偿上达成一致。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北京赵春轩律师。看这条就够了。千万不要被忽悠了,什么砖瓦房? 600一平;草房, 800一平。其实这都是胡说的。那么农村拆迁补偿的标准到底是多少?看懂这条法律就够了。可惜90%的农民都没有。这就是《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