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拆迁补偿的复杂法律体系中,非农业户口子女的权益保护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今天,我们通过一则最高法院的实际判例,深入探讨非农业户口子女在继承宅基地后,如何依法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赵某的案涉被拆迁房屋应当按照何种标准予以补偿安置?
10年前那时候很流行一件事情,那就是“读大学迁户口”,这样你一下子就成了城市户口了,可以享受城里人的待遇,真是太让人自豪了。可毕业的时候却发现农村户口更值钱,而转出去户口的再想转回去可就麻烦了,就算迁回去了也没有农业户口了。
随着城市更新的推进,非村民(不含世居)持有宅基地房屋的问题愈发凸显。那旧村改造拆迁时,一般对非村民房屋,会有哪些补偿方式呢?今天我们就来简要交流交流。首先是非村民合法房屋的补偿。所谓的合法房屋,指的是有合法权属证照,或本项目补偿方案认定的“合法情形”,有证房屋属于其中主要的一类。
首先这里要明白一个情况,那就是你的户口一改变性质,你就没有权力继承或者是使用宅基地了。这是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村民对宅基地是有使用权的,当户口迁出农村后,也就意味着不是该村集体成员,所以不能对集体土地拥有使用权,也所以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