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宝山区渔业资源,促进水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沪农委规〔2021〕2号)和《关于发布我市渔业水域禁用渔具的通告》(沪农委规〔2021〕12号)有关规定,2024年宝山区黄浦江和内陆水域禁渔期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禁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0〕3号)等
在浦江禁渔期间,使用“抛撒渔网”、“设置地笼”等方式,非法捕捞野生甲鱼1000余只。警方按照预定方案,兵分两路闪电出击,从水、陆两头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包围抓捕,当场抓获毕某、徐某等非法捕捞人员2人,查获装载在大型网兜内的活体甲鱼9袋,约1000只,总计155公斤,涉案金额7000余元。
2月24日,松江区开展2023年首次水上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以及松江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二中队三个部门,联合在黄浦江松江河段开展巡航,共同守护松江河道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两名男子下水“摸”河蚌赚钱,非法捕捞河蚌611公斤。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松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天傍晚,松江公安分局佘山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人民北路百花港桥北100米处时,看到两名男子穿着连体皮衣在河道内行走,疑似非法捕捞,遂上前核查。
为进一步改善渔业生态环境,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近日,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公安青浦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水务局,在“最江南”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元荡湖生态岸线渔歌驿站开展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活动。
为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强化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近期,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联合公安、海事等涉水执法部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1起,清理收缴非法网具981张。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是上海市黄浦江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期。
新民晚报讯(特约通讯员 张嘉煜 记者 孙云)看到河道旁有可疑塑胶船停靠,想到了社区民警在法治宣传时提到目前正处于禁渔期,热心市民怀疑有人非法捕捞便报了警。民警加强附近水域的夜间巡逻防控工作,果然抓住一名非法捕捞的男子魏某,现场查获鱼获98.74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