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发布的《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皖政办秘〔2021〕112号),从2022年开始,安徽省门诊费用的一部分可以由统筹账户直接支付了,也就是当年门诊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在最高限额内可以按比例报销。
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
对于医保报销方面,事实上有两种就医形式能够报销,第一个就是门诊就医,第二个就是住院就医。大多数朋友在网上看到的都是关于企业职工医保的报销方式,对于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来讲,同样门诊就医以及住院就医依旧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正式印发,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安徽省医疗保障领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到2025年,安徽省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
关于职工门诊共济制度我们应该不陌生了,从20年我国提出这个政策之后,要求各省市结合自己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自己地区的政策,我们也解读过很多次了,但是很多地区一直没有正式开始实施,到现在为止,政策已经出台快两年的时间了,虽说国家设置了三年的过渡期,但很多地区还是在今年开始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有的地区今年4月份就开始了,比如昆明市,有的则是7月份,比如安徽省,正式实施门诊共济制度以后,都会有什么变化呢?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 12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安徽省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安徽省统一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的一封信全市广大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4〕3号),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已印发了《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日前,合肥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4〕3号)等文件要求,对《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新的《实施细则》(合政办〔2024〕25号)都有哪些重大变化?大家一起来看看。
记者从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8月1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帮助有生育意愿家庭解决“不能生、不敢生”的问题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