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消费时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该咋办?可以向12315平台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7月12日记者获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全国12315平台实现全天候、全方位的投诉举报线上线下维权体系,为消费者搭建了一条畅通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绿色通道。
沈阳新民市政府网10日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信息显示,因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标准,沈阳新民市一小吃店被警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2024年6月28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涉及我市1家生产企业。
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举报奖励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共治作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举报范围(一)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
有一款名为“小飞象”的所谓购物平台,通过几个月的精心布局,在苹果等各大主流正规手机应用市场上架APP,通过社交平台引流,打着“购物免单”的名义,诱导客户逐步加大投入,可能导致上千人财货两失,涉及金额十分巨大。
新春佳节临近1月17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做到科学理性消费践行节约理念度过一个安心、舒心、放心的新春佳节节日消费做到五个“先”食品消费安全为先★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要选择资质齐全正规场所和网站,查看商品标识和产品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按照标注合
沈阳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日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信息显示,沈阳利农腌菜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奉天巧媳妇酸菜近日被罚款8.5万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1.抽检基本情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广泛宣传“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3月14日上午,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区多部门,以及沈北万达广场、雨润集团、辽宁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和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共同开展了“共筑满意消费 共绘市场新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构筑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日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记者田理)为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慎防消费陷阱,在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系列消费提示,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
春节将近,为确保沈城人民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特向全市食品销售者及广大市民提示如下:一、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标注的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2.
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针对前段时间辽沈地区个别品牌4S店因资金周转问题,造成车主拿不到合格证的情况,3月10日,沈阳汽车流通协会对外正式发布第2号消费警示:警惕汽车合格证风险,购车前做好调查;充分了解经销商的信誉、经营状况及口碑;优先选择厂家授权、信誉佳、经营时间长
全市肉类产品销售者,农贸(农批)市场开办者: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乎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我市正在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请全市肉类产品销售者诚信经营并自觉遵守如下要求。一、公示经营资质。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4月8日,记者获悉,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