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小区建垃圾分类投放点是好事,但是建在哪里应该征求一下业主意见。”荣成小区业主王先生向三秦都市报热线965369反映,小区最近建设几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其中一处的选址距离住宅楼太近,许多业主都表示反对。
大象新闻记者/刘智妍 王浩峰 见习记者 郑子怡垃圾集中投放点是每个小区的必备配套设施,但其选址和清运与居民生活质量息息相关。最近,郑州市金水区泰宏阳光新城小区22号楼的居民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求助说自家楼附近有一垃圾房,气味熏天且蟑螂横行,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杭州中院回答了我们业主关切的,也是日常思维中忽视的两个问题:1,设置垃圾分类房是不是简单公示、无需业主表决,就推定业主都同意了,就可以上马建设?2,是不是因为垃圾分类涉及政府政策,在小区内建设垃圾分类房,就无需走业主表决程序?
今年全国“两会”上,新中国首部《民法典》表决通过并颁布,涉及居民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物业费、离婚纠纷,民法典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民事活动,堪称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中。
通风、采光和日照是衡量居住质量的重要标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日盛因通风、采光和日照问题引发的矛盾日渐突出为此民法典告诉我们工程建设有标准通风采光要保证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