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创人民满意公安”活动成果,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和谐警民关系,扎实做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市公安局党委研究部署,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公安服务进工业园区、进景区、进校区、进社区(乡村)活动(简称公安
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聚力笃行、敢拼善赢、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等有关规定,贺州市公安局对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嘉奖。
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公安部、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创人民满意公安”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等活动为抓手,结合贺州公安“1158”工作思路,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持续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圆满完成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第20届“东博会和峰会”安保等任务,实现了“四个一批、四个严防、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聚力笃行、敢拼善赢、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19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和《贺州市2019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要求,自治区绩效办收集到群众意见建议中,涉及交警支队共3条,分别是第350号、351号和30号。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