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伯(化名)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现任妻子持有自书遗嘱,与亡妻所育的女儿和儿子则称曾伯还有最后的口头遗嘱。到底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一起来看看这宗遗嘱继承纠纷。一套房子,怎么分?曾伯与第一任妻子罗姨(化名)生育了一儿一女,分别是阿斌和阿仪(均为化名)。
遗嘱,是对去世后的遗产和其它事务作出的安排处理,遗嘱的形式也有多种,比如大家比较熟悉的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那么,如果生前留下了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一份为准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7月19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么一起案件。
我真的没想到,昨天发的《一份标准的自书遗嘱》的视频,得到的了网友们的热情反应,我之前还担心,关于遗嘱的话题,网友们会不会有忌讳,看来大家的观念都已经不一样了,做为一个现代人,安排好身后事,是进步、文明的标志!
丈夫意外死亡,5年后,公公也因病去世,昔日婆媳因遗嘱问题发生争执,最后对簿公堂。近日,山西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郭老爷子与发妻育有一子郭某。发妻去世后,郭老爷子与云某自1980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陈道峰家住周村区北郊镇某村的老李夫妇有两子一女。2019年8月,老李夫妇公证了一份遗嘱,其财产由三个子女平均分配。老李夫妇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一直住在女儿家中,有感于女儿对自己的悉心照料,临终前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一半财产分给女儿。
来源:【华声在线】老人十年间两立遗嘱 安排身后房产归属遗产继承问题,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家庭纠纷。对于自己身后的遗产,又该如何才能更好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呢?今天的一问到底,关注订立遗嘱的话题。咱们先从北京法院最近判决的一起遗产纠纷案说起。
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现任妻子持有三份自书遗嘱要求继承丈夫留下的房产份额,可是老人与亡妻所育的儿女则称,父亲还在弥留之际留下了口头遗嘱。到底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再婚父亲去世,房产分割起争执易凡羽与第一任妻子周婉生育了一儿一女,分别是易博和易湘。
随着法治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安排好身后事,未雨绸缪,防止亲人之间因财产分配发生纷争,影响家庭和睦。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老人虽然立下遗嘱,但因效力问题,去世后依然引发了遗产继承矛盾和纠纷。
即使家里只有一个独生子女,你的财产也有可能被孩子的七大姑八大姨别人瓜分,为什么?为了防止本人死后,遗产继承发生相应的纠纷,特立自书遗嘱如下:1. 我本人所有的财产及继承人如下:房产:位于x省x市x区x街道x小区x栋x单元x号房产1套,该房产是我与配偶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我的部分,指定由xxx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