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央行新规引发热议,2022年3月1日起,微信及支付宝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这一规定实施之后,对支付行业的公司来说可能是好事,拉卡拉今天就表态了,称按照收单业务规则,个人收款码不符合监管要求,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但市场上一直有大量商户使用支付宝、微信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
这份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落地的新规指出,“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22日晚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微信、支付宝随即发布消息称,其个人收款码在3月1日后均可继续使用,并新设享有更多功能的“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
微信支付发布关于个人收款码相关情况的公告称,2022年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2022年3月1日之后,结合用户收款情况,将陆续通过微信收款助手消息通知等方式发出邀请,在用户自愿情况下提供个人经营收款码,免费领取物料码牌,还能享受经营账本、经营分析等更多权益和服务。
面对将于3月1日落地的收款码支付新规,微信支付表示,目前,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都能正常使用。1月5日,财付通在“微信支付智慧生活”公众号在“腾讯微信支付关于收款条码现行使用情况的说明”中表示,微信支付积极深入研究新规要求,经全面、充分评估客户的支付需求,现就过渡期内的收款条码使用情况予以说明:目前,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都能正常使用,日后若涉及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
在259号文中,央行要求“个人收款码”的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应当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特约商户相关规定执行。
面对将于3月1日落地的收款码支付新规,微信支付智慧生活微信公众号1月6日发文称,微信支付积极深入研究新规要求,经全面、充分评估客户的支付需求,现就过渡期内的收款条码使用情况予以说明:目前,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都能正常使用,日后若涉及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