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人社厅与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
病残津贴人社部、财政部公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设立了一种新待遇——病残津贴。12025年起病退取消,病残津贴上线!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24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水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四川省财政厅于近日联合下发有关通知,对2024年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24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水平据悉此次调整也是我省连续21年提高工伤人员待遇水平01调整对象包括哪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18日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对于符合病退条件的企业职工要注意了,按照人社部发72号,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25年1月1日起,过去各地关于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将停止执行,但可以申请领取病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