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外包”员工在作业中受伤后,经过劳动总裁认定,应赔偿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65万元。但事后,用工方和“外包公司”都认为这笔钱应该由对方支付,用人单位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在提供劳务输出的过程中,提供劳务方受到伤害,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呢?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便审理了一起雇员在劳动过程中受伤而引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2021年10月,许某受雇于A公司,为A公司承包的某装饰装修项目做木工活。
●案情:刘某应聘到某快递公司的分拣中心工作。应分拣中心工作人员的要求,刘某在线上与某信息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约定双方建立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刘某在分拣中心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由某信息公司发放。某日,刘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
原标题:违法分包工人受伤 工伤保险公司承担法治日报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黄健张某在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工地上负责捆扎钢筋工作时,被钢筋扎伤左胸部,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张某将某建筑公司起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19余万元工伤保险费用。
本报讯(记者 谢君源 通讯员 邓汝辉 谢采洪 冯珉珊)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承包企业将工程转包、分包的情况并不鲜见。但有一些承包方并不具备相应资质或用工主体资格,此种情形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构成工伤,谁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就劳务派遣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工伤赔偿责任由谁进行承担问题,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中,派遣单位是被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存在于被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故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全部的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