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今年1-4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人次1.33亿,金额177.92亿元。
国家医保局今日(22日)公布了目前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地区名单,共计227个地区。据介绍,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从7月1日起。广西区内参保人员。在区内异地就医住院。届时,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不用再办理异地备案或者转诊转院手续,可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个人账户费用直接结算。
央视网消息: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消息,截至2025年5月8日,已有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个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其中河北、安徽
记者从桂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桂林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近日,广西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通知》,这是一项惠及全区5200多万参保人员的重要改革,简单来说就是从今以后区内异地就医将不再需要备案,这将极大地提升群众区内异地就医结算的便捷度,实现区内流动就医“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