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的一隅,有这样一间狭小的屋子,一张双层床、一张写字桌,便是刘淑婷全部家当。刘淑婷,一个被债务重压过的单亲妈妈,曾经,她的生活几乎陷入绝境:网贷的压力、孩子的病情、自己的疾病。在最痛苦的时刻,她甚至动过轻生的念头。所幸,深圳“试水”的个人破产制度给她提供了再来一次的机会。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一对月收入约1.3万元的退休夫妻,负债超过1.2亿元,申请个人破产清算。“申请个人破产,是不是就不用还债了?”“个人破产会不会成为债务人的避风港?”……一时间,社交媒体上对个人破产清算的有关讨论,引发广泛关注。
个人破产制度探索取得又一重要进展。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申报的全国首个个人破产领域地方标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这不仅是对个人破产制度相关规范的重要补充,更是破产法律服务领域的一次重大创新。
□梁勇今年8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郭某某、李某某夫妻破产。这对夫妇负债928万余元,但他们的现金及存款不足400元,且家庭负担重,上有老下有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将进入一个免责考察期,期限为三年。
今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部署了“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改革举措,为推动从国家层面建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提供了有力政策依据和明确行动指南。8月27日,深圳破产法庭法官对债务人刘某某(右一)宣告破产。
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红星新闻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在今年两会带来了《关于尽快推进商自然人个人破产法立法工作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田轩近年来,我国在个人破产制度方面已开展诸多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