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综改区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8〕13号
本报太原12月10日讯(记者马永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近日,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发出通知,要求初次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在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免税资格期满的非
本报讯(记者任志霞)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发出通知,要求初次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在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免税资格期满的非营利组织,可在期满后半年内提出申请。
海南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陈婧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9月24日,经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海南海丝文化发展基金会、海南省新兴职业培训学校、海南省客家商会等41家单位被认定符合2024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给予免税资格。
非营利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享受相关免税政策。这里申税小微整理了四个常见涉税误区,一起来看看吧!01误区一:从事公益性活动,就可以认定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错!正确认识02 误区二:满足条件即可直接享受税收优惠?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公布2023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106家非营利组织获得2023年至2027年度免税资格。其中,漳州市水仙花教育发展基金会、漳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漳州市李瑞河茶文化教育基金会三家漳州市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
近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经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审核,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四川省川剧变脸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四川省普善公益慈善促进会、四川省五粮液慈善基金会等23家单位,被认定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具有相应年度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传统节日端午节又是一年端午节,包粽子、赛龙舟、佩香囊等传统习俗中有哪些税收小常识呢?今天,申税小微和您一同了解~#1粽子Q1企业销售粽子,应该按照什么税率开票呢?销售粽子时,因为是单纯的货物商品,所以一般纳税人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 32 号,以下简称《公告》)。近日,有纳税人咨询相关政策,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关注一下吧↓申税小微问答一财务小李能具体介绍一下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