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彭科会2月14日,在湖北省利川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一只毛色棕黄、眼神灵动的小猕猴正在啃食苹果。几天前,这只小猕猴还被圈养在利川市沙溪乡一男子的家中。利川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只猕猴原被沙溪乡居民何某私自圈养,后被森林警察大队巡查发现并依法收缴。
这只小猴子萌态可掬。 (高杰 摄)8月4日,一辆从山东枣庄开往威海的大巴上,一名乘客携带的“袖珍猴”成了车上的“明星”,萌翻众乘客,当场有很多乘客打听是否可以购买饲养。8月6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该“袖珍猴”实为猕猴幼崽,容易携带病菌,当宠物饲养需谨慎。“你看这只小猴子!
收缴的小猕猴6月29日,兴化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将收缴的一只小猕猴送到泰州市动物园。这只小猕猴体长40多厘米,年龄2岁左右。兴化市民陆某把它作为宠物饲养了一段时间。接到市民举报,兴化市林政执法大队上门调查,因陆某没有办理驯养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收缴了这只宠物猴。
吴先生与卖家的对话记录石猴(资料图)海峡导报3月15日讯(记者 赖彩霞/文 图片由采访对象提供)“太坑人了!骗完钱拉黑我就算了,还把我的地址发朋友圈,假装又成交一例,再去骗别人!”市民吴先生前几天本想网购一只“袖珍石猴”,却被骗走了2000元。
【猴年想买个萌猴当宠物?当然不行!!!买卖猴子是违法】憨态可掬,呆萌可爱的小猴子恐怕萌化了宠物爱好者的心了,想买个猴子当宠物,那可不能说养就养!猴子属于灵长类动物,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对个人而言,无论是售卖还是购买饲养宠物猴都是违法行为,轻则受行政处罚,重则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皋新闻网讯 现如今人们养宠物也是标新立异,有人养猫,有人养蛇。在如皋城区新生路新生桥附近一家水果店店主竟然养了只猴子。如皋市林业技术指导站副站长陈建华接受采访时表示,市民私自在家里养猴子的行为已经违法。
家有萌宠,是件好事,能增添不少乐趣,但在台州租住的女子却悲从天降,只因朋友圈高调晒“宠物”后,警察找上门。一查问题大了,自己高价买的“宠物”,竟是国家保护动物,还随之牵出了一起金华警方在查的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
猕猴是野生还是人工饲养,这应当有专业的鉴定、判断,而对于在本案司法流程延宕过程中,二审法院两次发回重审的态度,显然已经很能说明问题,按照刑诉法关于二审发回的规定,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本就属于“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情形,而且对于上述发回理由还有仅能发回一次的法定限制。
·一方面,是相对粗放的经营;另一方面,是不断扎紧的“进口”口袋。2011年后,中国再未从境外引进过猴子种源,但实验常用的食蟹猴原产地在东南亚,这就导致中国近几年的实验猴出现高龄化,高龄化又降低了生育率。同时,不能境外引种导致了国内实验猴种群的基因单一性,进而导致整体种群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