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12月27日消息(记者梁瑜琳 见习记者文鑫豪)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食品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其中,贵港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病死猪,经屠宰后添加硼砂处理再对外销售,涉案食品货值金额600余万元。当事人杨某、麦某某等16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云南法制报 火锅店老板自制口水油底料、蔬菜种植户种植毒菠菜、为了提味在驴肉汤里加罂粟壳粉……9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8个涉食品药品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规范市场行为,回应消费者关切。 202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食品药品案件205件,判决生效198件729人。
新华社福州3月18日电(记者 郑良)福建省高级法院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福建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并雇人进行加工后销售,金额达1243万余元,涉案的12名被告人终审被判处16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新华网南宁5月19日电(记者潘强、熊红明)广西“万斤病死猪肉加工案”5月19日下午在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欧某等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到7个月不等,或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到50万元不等。
↑涉事肉联厂红星新闻消息,依法履行职责,却遭到屠宰场经理等人的殴打、抢夺手机。事发一个多月后,44岁的焦群力仍咽不下那口气。焦群力是河南洛阳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当地伊丰食品有限公司肉联厂的一名检疫员。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宣判两件屠宰并售卖死因不明生猪的刑事案件,6名被告人获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钱某、耿某、王某甲、徐某、陈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属于死因不明的生猪猪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 健康权,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近期,什邡市人民法院发布涉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黄某某、夏某某生产销售“死猪肉”案基本案情李某某(已死亡)将一头未经检疫检验、无故死亡的母猪,委托夏某某进行宰杀后,将猪肉销售给黄某某。黄某某明知李某某销售的猪肉、排骨系病死猪的情况,仍以2800元的价格购买。
红星资本局5月13日消息,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养殖户诉牧原案”,一审判了。5月12日,牧原股份出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其子公司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简称卧龙牧原)与内乡县鸿福农牧有限公司(简称鸿福农牧)的合同纠纷案迎来一审判决。
近年来,有不法分子见利忘“法”,将犯罪的双手伸向了老百姓的餐桌上,收购销售明知为来源不明、检疫证明虚假的病死猪肉,以牟取非法利益,严重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高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对该类违法行为坚持严厉打击,同时以案释法,用司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