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明确了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领取有关问题。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在2014年2月之后参保的,从参保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全市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防范化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风险,有效遏制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全面提升网上经办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扎实做好2025年度“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ART.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