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唐学钰 孙霞)7月18日,壹粉“JACK1860”向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发来求助,聊城市开发区中央华府小区7号楼有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多次向物业投诉并拨打12345,问题始终无法解决。
近日,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邻居在公共过道堆放杂物,是否违反消防法?对此这么说叶佩玲律师这么说↓长沙网友我和邻居共用一个过道,出口处有安全出口标志,他在过道上放置木制鞋柜,鞋子等易燃物,是否违反消防法?能否拨打119,请他清理这个鞋柜?
老王和大林系同单元的邻居。老王在楼梯间内摆放鞋柜,将自家的鞋子堆放在楼梯间内,周围还堆满各种杂物。大林多次要求其清理,老王均不予理会。大林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先协商解决,必要时诉诸法律主张排除妨害。
“我家门口我说了算,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在门口放鞋架而已,又影响不到别人。”“这是公共区域,也有我家一部分,在自己家门口放点东西不行吗?”……楼梯间、通道和家门口都属于居民楼的公共区域,也是全体业主的共有空间。然而,这片空间经常被一些居民占为“私家领地”,变成杂物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