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福州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根据相关文件,自2025年4月1日起,福州新开户的缴存单位职工和已开户的缴存单位新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的,应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2195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