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26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王晨 夏文娟) 头盔的重要性,对于每一位驾乘人员来说,不言而喻,它是事故发生时,保障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尽管如此,可还是有骑车人对此漠视,在被交警查处后,理由也是千奇百怪,让人无语。
5月8日,南明交警查处了一起骑二轮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询问原因,该驾驶员竟说是怕弄乱他的发型。当天,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四中队民警在花冠路口进行“三车”违法治理。上午8点左右,一辆二轮电动车由解放路驶来,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截下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但操控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佳,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而青少年往往容易出现安全意识薄弱问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也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