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法院拍卖,被执行人却一直拖着不搬出,买方的损失如何得到赔偿?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被执行人拒不搬出已过户法拍房引发的赔偿案件作出判决,判令该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5000元。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近日,成都崇州法院在执行一起司法拍卖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多次拒不配合腾退房屋,执行干警多次上门为其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向其下达最后搬离房屋的期限。经过执行人员不懈努力,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成都天府二街一套商业用房成交价为200多万元,后来被作为健身房租了出去,拍卖过后租客却不愿搬,怎么办?双方协商未果,竞买人将租客告上法院,要求租客搬离并支付经济损失直至搬离之日,租客反诉要求赔偿其装修损失。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18日电(林振 郑心彤)“我们家就是普通工薪阶层,一家几口人在外租房,辛辛苦苦攒钱买到这套房子,可是现在不仅拿不到房子,每月还要还房贷,请法官帮帮我们拿回属于我们的房子。”买受人一家人心急如焚,急切地说道。
澎湃新闻 林女士几年前购得一处法拍房,获得产权后一家人搬进该房,其后却一直遭受原屋主刘女士滋扰甚至砸门锁。公安机关对刘女士作出行政处罚,刘女士不服,于是起诉警方。2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这起行政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