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保局: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省
近日,吉林省人社厅发布通知,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本次调整涉及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三项标准,具体如下。调整范围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本通知实行前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2024年9月30日 星期一农历甲辰年 八月廿八==本期热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通知>>长春市南四环路主线通车>>国庆假期双增长!吉林机场集团预计运送旅客43.1万人次>>预计1.75亿人次!
今天,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2024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通知》明确,调整对象为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人员。
关于2024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吉人社发〔2024〕11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保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
9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2024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关于2024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保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
今天,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2024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通知》明确,调整对象为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人员。
各市、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和确定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看这里】“五险一金”中的工伤保险被提及的最少,却是参保职工的一项相当重要的保障。有了工伤保险,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罹患职业病,就能在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方面得到相应帮助。但工伤保险也不是“包治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