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月半弯”:职工累计的工作年限是以什么标准来核算的?是社保缴纳年份吗?“月半弯”,您好。职工累计的工作年限不仅仅以社保缴纳年份来核算。它是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的。
【自述】我没有招工表和档案,但是我从1985年上班,到2000年工厂改制卖断了,有当时卖断的劳动合同,有16年的工龄,现在仅能提供工资表,我们是乡镇企业上班,能视同缴费工龄吗?【解答】可以肯定的回答你,你没有视同缴费年限。而且你还是国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的首批合同制工人。
我的个人档案1991年一直存放在街道,办的求职证,在91年参加工作以后都是在私企工作,也没要档案和缴纳社保,1994年才在一家公司缴纳了社保,但档案公司没要,直到2000年我才通过人才办的招工手续,档案转到了人才,如果50岁退休我的工龄按哪个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