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明确,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22年6月21日,被告张某持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被告淄博某能源有限公司所有的摩托车行驶至事故地点处,其车前部与前方同车道同向行驶的原告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尾部相撞,致车辆受损,被告张某、原告李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随着市民风险意识的提升,保险产品已经成为不少家庭的必备, 近日岛城的降雪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也让不少车主体验到了保险的作用。但是否只要购买了保险就会得到理赔?保险公司拒赔有何依据?
车辆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大林出于个人原因将其购置的家用汽车登记在弟弟小林名下。某日大林驾车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大林负全部责任。当时交强险过期快一个月了,小林作为肇事车辆名义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承担。
姐姐借弟弟名买车却没买保险,结果,姐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新华法治】情景假设五一长假期间,小王带着全家来到山清水秀的A市旅游。为出行方便,小王预先在B租车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约定在A市机场取车。顺利取车后,小王一家便兴冲冲往酒店赶去,但因路况复杂、路线不熟悉,小王不慎追尾小张驾驶的机动车,交警认定小王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