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黄先生向私家车930反映说,今年4月份,我们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裁员,并以“N+ 1”的经济补偿标准与包括我在内的一批技术员订立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公司承诺,将会在员工离职后的半年内分三次支付经济补偿,双方还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日期。
夫妻离婚时,经常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其中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约定分期支付。那么,当付款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否主张履行期限加速到期,要求一次性给付全部经济补偿金?请看淮阳区人民法院今日案例。
“买卖”是日常生活中发生频率较高的法律关系,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因逾期付款产生的纠纷较为常见。通常双方会就货款结算形成欠条,但当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其计算方法时,出卖人是否可以主张逾期付款损失?损失又该如何确定?
“这些年,我一心操持家务,拉扯孩子,付出了那么多,当初离婚时,你答应补偿我20万元,可到现在剩下的10万元还未兑现,你怎么能言而无信?” “这都是你作为妻子应该做的,凭什么还要再补偿? 近日,杏花岭法院冯建军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家务补偿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