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抚”是“总督”和“巡抚”的并称,二者皆属于典型的封疆大吏,两种官职皆起源于明朝,其后不断完善,被清朝所继承,直至清末督抚制度才消亡,可谓是源远流长,部分同志对总督和巡抚的权力关系非常感兴趣,下面我就来论述一下这个话题。
清朝入关以后,仿照明朝制度设立了六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对皇帝直接负责,属于平行的部门,不过各部门职能不一样,而王朝各阶段的侧重点也不一样,所以六部的排名顺序是一直在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