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
国庆后,东莞跟进二手房参考价,首批纳入了全市成交活跃的218个小区,并引导商业银行合理放贷。截至目前,虽银行方面还未有执行细则,但包括四大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已开始参照二手房参考价进行房贷审批,部分行审批房款额度以“三价取低”为原则,也就意味着,对于参考价与实际出让价相差较大的房源,对买家的首付要求将明显提高。
日前,东莞终于公布了11月东莞市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销售情况。意料之中的是,新房成交环比减少近半;此外,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在11月19日发布通知,明确要求中介人员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个人信息,不得过度联系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