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二手房买卖和房屋租赁交易日趋频繁,双方更愿意在专业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居间下进行交易,以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但即便有房地产经纪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没能顺利达成的情况仍然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委托方是否还应支付中介服务费存在争议。
央广网北京5月9日消息(记者门庭婷)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主要包含加强从业主体管理、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
面对规模庞大、流动性待提升的二手房市场,官方祭出了一则重磅新规。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就二手房中介费过高、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曹政北京链家10月27日回应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时称,将针对2023年以来签约且9月26日零点前尚未过户的二手房在途单客户,按照2%的标准收取佣金。这也就意味着,这部分在途单买家实际缴纳超过2%的部分可进行退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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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0月27日,北京链家方面表示,北京链家针对2023年以来签约且9月26日零点前尚未过户的“在途单”客户,按照2%的标准收取佣金,“在途单”客户实际缴纳超过2%的部分将进行退费处理。据悉,9月26日,北京链家对现行二手房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