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10〕252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厦人社规〔2023〕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时光飞逝,转瞬间就到了为自己的晚年幸福生活做好储备的时刻。今天参保缴费,晚年生活无忧!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从1月1日起就开始啦!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大家,务必尽早完成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避免因为漏缴断缴影响到自己将来的待遇领取。
具有诸城市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年度首次缴费档次较低的,可在本年度内选择较高档次进行二次差额缴费,政府按最终个人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基础补贴:300元档补贴45元 → 500元档补贴75元 → 800元档补贴90元 → 1000元档补贴100元 → 1500元档补贴150元 → 2000元档补贴200元 → 3000元及以上档统一补贴300元13。
各位城乡居民: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已经开始,现将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费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